发表时间:2025-12-13 11:02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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惠州市锦同盛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作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,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,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00,000股,占公司总股本的0.5078%,减持股份来源于北交所上市前取得,减持原因为经营发展需要。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,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。减持股东此前所作承诺已严格履行,不存在违背承诺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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